竣工结算将成为历史!住建部: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今年年初的国常会明确要求: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单位保证金推广力度。
????????近日住建部ζ 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1、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2、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3、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4、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网站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7/t20200729_246578.html
????????早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中,就首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017年,住建部 《关于加强和改①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中 ,再次提出要推行工程价①款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2019年12月2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ω 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变更,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而所谓施工过程结︾算,即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约定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内完成的工程内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
????????截止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发文◤明确推行过程结算。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湖南、浙江等多地都已■经开始推行。
河南省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实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
????????1、适用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ㄨ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本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①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2、结算周期:可按月〇或按工程形象进度确定,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60日,其中人工费用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投标文ㄨ件、施工方案、已完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资料。
????????4、结算支付: ? ?●过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周期♂一致。 ? ?●签证、变更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中同期办理。
????????5、发承包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按合同和发包人提交的支付∑ 担保文件约定,要求提供支付◥担保的保证人支付发包人应支付的(竣工)过程结『算价款。
????????6、发承包双方不得因施工过程结算计价争议,不按合同约定的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7、即日起执行。之前已招标和已签合同的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完善相关施工过程结算的ㄨ内容和手续。
网站链接:http://www.hnjs.gov.cn/article/156835
湖北省
????????1、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
????????2、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发包方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完成竣ぷ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3、发包人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没有约∏定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支付比例【确定为80%至90%之间。
网站链接:http://zjt.hunan.gov.cn/zjt/hdjl/dczj/zjzt/202005/t20200528_12193470.html
浙江省
????????1、适用于省内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新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政府〒投资项目,且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推广◤示范重点。
????????2、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补差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补差时间与节点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间,
????????????????●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过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款结算;
????????????????●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增减以及计算偏差,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过程结算中支付。
????????3、施工单位要根据结算周期编制相应的结算报告,并递交建▲设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
????????4、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网站链接:http://jst.zj.gov.cn/art/2020/5/20/art_1229159231_536517.html
四川省
????????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々结算。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
????????????●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
网站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zfcxjstgfxwj/2020/1/22/a2b8ec1284ed4bd88473aa2337e82189.shtml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网站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fgwj3/gfxwj/zfcxjswwj/533674/index.shtml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Ψ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4、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网站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fa127ac2-ef7d-4c7d-be7c-26a431d4047c
????????除以上边省份,还有广东、重庆等省份都发布相关文◣件。
????????随着各地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有效的作用于规范施工合同☆管理,避免发承包双方争议,节省审计成↑本,解决“结算难”问题,从源头防止农民工被欠ζ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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